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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邹杏明律师被评为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
发布时间:2014-01-20
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出《关于调整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》【苏府〔2012〕257号】,决定聘请本所邹杏明同志为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